根据《远程合同规章》的修订内容,未来消费者在行使退货权时,其所产生的退货运费将由卖家或供应商承担。只要消费者通过卖家事先指定的物流服务退回商品,就不应再被要求支付退货相关费用。如果指定物流服务在消费者所在地无营业网点,卖家则需负责安排商品的回收,且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这一变化延续了土耳其长期以来坚持的消费者友好政策,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在网购退货中的经济权益。
此次改革还恢复了消费者对热门电子产品的退货权。此前,消费者若在网上购买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除非事先约定,否则无权行使14天无理由退货权。这一限制在2024年9月4日召开的第28届消费者委员会会议中受到广泛质疑。土耳其贸易部基于会议建议作出调整,明确规定上述电子产品重新纳入退货权范围,消费者可在14天内无须说明理由予以退货。
新规同时强化了消费纠纷的解决程序。未来,卖家必须在售前信息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关纠纷处理机制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属于消费者法院受理金额范围内的争议案件,消费者需先行申请调解,方可提起诉讼。该规定旨在推动非诉讼解决路径的普及,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土耳其此次电商消费权改革的出台,源自对2022年8月23日已公布但尚未实施的《远程合同规章》部分内容的重新评估与修订。当时法规原拟扩大退货权的例外情况,并允许双方事先约定退货运费由谁承担,引发消费者维权组织的广泛质疑。贸易部在充分听取消费者委员会意见后,决定修订这些条款,强调优先保护消费者经济利益,符合《消费者保护法》基本精神。
新规所有条款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缓冲期以更新相关政策和系统。贸易部表示,此次改革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透明的网购体验,同时通过标准化的售前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获得充分保障。该部最后强调,将继续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致力于强化消费者经济利益的制度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