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适用于Shopee、Tokopedia等被财政部认定为电子系统交易平台运营商(PMSE)的电商平台。根据条例,年营业额未超过5亿印尼盾的卖家需向所使用的电商平台提交营业额证明,表明其不属于被征税范围;而营业额超过此标准的卖家也需提交相关证明,并将由平台代为扣缴0.5%的所得税。
条例第10条明确指出,年营业额等于或低于5亿印尼盾的卖家不需缴纳PPh第22条规定的所得税。税务豁免适用于部分特殊类型交易,包括为科技平台提供运输服务的物流伙伴、已获得免税证明的商品或服务、话费充值及SIM卡销售、由黄金首饰制造商、黄金交易商、金条企业销售的黄金制品与宝石类商品、以及土地或房产权益的转让等。
据财政部解释,此次改革的初衷并非设立新税种,而是通过由平台代征税金的方式,实现税收征管制度的公平与简化。
财政部副部长Anggito Abimanyu指出,由于印尼政府无法全面掌握电商中的交易数据,因此有必要将平台指定为代征单位,以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税务公平。这一制度曾于2020年尝试推行但后续取消,此次重新启动的主要目的包括采集卖家数据及执行统一税收政策,相关税率并非新增负担,印尼政府将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以提高操作透明度。
税务总局(Ditjen Pajak)公共关系部门主任Rosmauli进一步说明,该项政策通过平台代征机制,有望提升电商卖家的纳税意识。由于部分在线卖家对税务流程了解不足或担心行政操作复杂,导致未能主动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由电商平台统一扣缴税款,将推动更为高效、自动化、合规的征税流程。
目前,印尼财政部正在对平台作为所得税第22条税款代征方的实施细则进行最后审议,相关系统亦将与各大平台进一步整合,以简化卖家申报流程、提高征税效率、逐步扩大国家税收基础。